「鄭三招」管樓花
2010年4月13日
近半年政府接連出招加強規管新盤銷售,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先後參觀長實名城及新地旗下示範單位,其後推出三招加強規管,包括發展商不可作出誤導示範單位的展示;發展商在宣傳品上,須提供物業正確區域和地址,以及須披露關連人士購入單位、價錢和呎價,實行「三管齊下」。

鄭汝樺表示,現行示範單位,部分間隔例不設大門和外牆,會使消費者錯誤判斷空間感,出現誤導情況。她更表示,局方亦希望發展商所提供的設施或傢俬,標明那些是設計師創造,那些是發展商實際提供,此外,局方還建議發展商增加清水房單位,並公布關連人士購入物業的資料,諸如哪一個單位、價錢和呎價,她強調,這些屬重要市場資訊,局方覺得可做到一定的透明度。

鄭汝樺表示,現時參觀示範單位不准影相和度尺,是需要改善的,因這是消費者的權益。至於被問到政府會否立法規管一手樓盤銷售,鄭汝樺回應指,如果規管效果不理想,立法是將來要探討的一件事。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政府推出花招並沒成效,認為應該徹底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他認為,把銷售樓花的欺騙行為,例作刑事化,輕則罰款重則監禁。民主黨會將立法會討論財政預算案時提出動議,要求將售賣樓花的欺騙行為刑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