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反建議免三日出價單
2010年5月8日
運房局已表明,政府全面落實新措施的決心。不過,在落實執行措施的細節上,樂意去聆聽商會的意見,但任何修訂的建議都須合理,以符合資訊透明、公平交易的大原則。

地產建設商會副主席梁志堅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指九招當中,只有小部分細節需要修改。他說,看過大部分發展商的回覆,雖然當中有的發展商建議修改多些東西,惟基於之前大家答應過政府的東西,則不打算作出修改,因此,他們希望修改的只有是部分細節。

發展商希望將三天時間縮短,但縮短多少,目前未有共識,部分發展商期望政府審重考慮,豁免對加推單位三日前公布價單的限制,以免阻礙正常賣樓運作。

另一方面,消息稱,政府所指的「現樓」定義過廣,一些長綫收租項目一旦轉租為售,是否歸入指引範圍之內,本港過往亦有基金向發展商以整幢形式購入物業,然後再分拆出售,此類物業日後拆售時,是否歸類於二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