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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昨(11月2日)向參與財務機構發出信件,將「還息不還本」安排限時措施延長六個月,償還本金期可最遲於2021年6月30日開始。
房委會於今年四月份向參與財務機構發出信件,同意有關機構可以向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借款人人提供「還息不還本」安排,延期償還本金最多12個月,而按揭貸款的還款期亦可同步獲得延長最多12個月。延期償還本金期可最遲於2020年12月31日開始。
房委會表示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持續影響香港經濟,為緩解資助出售單位業主的現金流轉問題及降低拖欠按揭還款的機會,故確認及同意將現有的限時安排延長。
「還息不還本」安排適用於資助出售單位計劃(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和綠表置居計劃)的一手市場及第二巿場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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