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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指,差餉制度自1995年以來未有重大改變,為確保與時並進,已要求財庫局和差餉物業估價署檢討是否有優化空間,包括應否引入累進差餉制度及為自住物業提供恆常寬減。
此外,政府也會考慮把繳納差餉的主要法律責任由物業的使用人轉移至業主,反映業主須為其物業負有最終責任。政府會就應否及如何修改差餉制度,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另外,政府將寬減2021/22年度的差餉,非住宅物業方面,首兩季以每戶每季5,000元為上限,其後兩季以每戶每季2,000元為上限,估計涉及42萬個非住宅物業。政府收入將減少34億元;而住宅物業方面,首兩季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其後兩季以每戶每季1,000元為上限,估計涉及295萬個住宅物業。政府收入將減少116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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