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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昨宣布,以「標準金額」徵收工廈重建的土地契約修訂補地價先導計劃將於3月15日推出,為期兩年。計劃適用於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為工廈業主在恆常估價機制外提供另一選項。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透過公布一套標準金額,加快完成工廈重建所涉及的程序,讓土地早日轉型。
先導計劃簡單清晰,將全港分為5大區,並就工廈修契所涉及的三項用途(即重建前的「工業/倉庫」用途,以及重建後的「商業/現代工業」和「住宅」用途)訂立標準金額。標準金額經參考市場相關資料而釐定。
上述標準金額在先導計劃生效的兩年期內維持不變。期間,工廈業主可根據修契前及修契後的用途和總樓面面積,按該等已公布的標準金額計算應繳地價,考慮是否申請修訂地契以便進行工廈重建。
地政總署將於3月15日就先導計劃的執行細節發出作業備考,包括地契修訂申請人如何行使以標準金額計算地價的選擇權、適用於處理中地契修訂個案的過渡安排,以及總樓面面積的計算方法,供業界參考。
發言人指,先導計劃以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為活化對象,因為在1987年前落成的大廈的消防設備相對簡陋。
發言人強調,先導計劃的目的是提高補地價金額的確定性從而加快工廈活化。所以,標準金額並非為每一宗個案度身訂造,不會精準反映每宗個案的特點。
先導計劃是繼2010和2018年推出兩輪活化工廈計劃後,另一項鼓勵工廈活化的措施。截至2020年12月,接獲的重建申請有60多宗,當中14宗已完成地契修訂及約40宗已就重建項目取得規劃許可。另接獲約150多幢工廈申請整幢改裝,當中約140宗已獲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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