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讚新招防止「擠牙膏式」售樓
2010年4月22日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會方歡迎「九招十二式」措施。其中「首張價單」時可為小型項目提供至少三十個或總數三成的單位,大型發展項目則需提供至少五十個或一半的單位。

消委會認為,這大大改善以往「擠牙膏式」的售樓方式,而開售七日前派樓書,亦可讓消費者有更多時間考慮及準備。

民主黨李永達就指,「九招」本身沒有懲罰性質,故作用不大。他強調,過往數年,立法會議員要求立法規管「樓花」銷售,而二○○○年時,特區政府亦曾就立法規管「樓花」銷售作出研究,因此他要求曾俊華立法規管「樓花」銷售。

民建聯的陳鑑林指出,若發展商尊重遊戲規則,就毋須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