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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昨發表有關「自置居所對香港社會經濟的影響」的《研究簡報》。報告指自置居所可為整體社會帶來明顯效益,促進社會政治穩定。然而,香港樓價於過去15年內升近4倍,自置居所比率於2020年後期為51.2%,遠低於富裕經濟體系的60%水平。
在土地嚴重短缺和置業負擔能力下降的情況下,35歲以下的年輕世代在整體自置居所戶主中的比例,由1997年的22.1%大幅收縮至2019年的7.6%。相反,60歲及以上的年長戶主於自置居所戶主中的比例,由1997年的21%上升至2019年的41%。
此外,多達三分之二的本地業主,已於2016年全面繳清按揭貸款。他們擁有較強的購買力添置額外單位,作為子女的第二居所或投資物業。這或對跨世代的財富分配構成影響。
住戶的居所租住權分布亦出現重大變化。2009至2019年期間,公私營房屋租戶數目增幅最大。當中私樓的淨增業權大多由投資者持有,並放租予租戶,而非自住。雖然普通租戶也可努力儲蓄置業,但單憑工資,他們較難在物業市場與其他買家競爭。
中長期展望,提升自置居所比率仍然充滿挑戰。政府未來10年的私營房屋落成目標,年均量僅為1.29萬個單位,低於2010至2019年期間的1.35萬個實際落成量。整體可供出售房屋的數量,與社會需求仍存在頗大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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